一、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给另一方
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双方离婚贷款房过户情况有两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二、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05-16 13:59
立即固定威胁证据
保存短信/微信记录(需录屏保留原始载体)
录音录像(需在公共场所合法取得)
证人证言(如亲友、老师等见证人)
2025-05-16 13:50
2025-05-16 13:45
2025-05-15 11:23
30天法定冷静期
夫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后,需等待30天冷静期。
任何一方可单方面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离婚流程即终止。
30天领证期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必须再次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申请。
若一方拒绝到场或反悔,离婚无效,需重新走流程。
全程60天限制
从申请到领证,全程最长60天(30天冷静期 + 30天领证期),超期需重新申请。
2025-05-15 10:58
法定禁止情形
检查是否存在《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的特殊情形(如女方在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此时法院必须驳回离婚请求。
感情破裂证据不足
法院可能认为现有证据(如分居时间、矛盾性质等)不足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需针对性补充以下证据:
分居满两年:提供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分居协议等。
重大过错:如家暴(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出轨(聊天记录、照片)、赌博(转账记录)等。
感情不和的其他证据:证人证言、争吵录音、长期冷战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