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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许可可以转授权吗

知识产权 2022-06-14 09:41 标签: 普通许可

商标普通许可可以转授权。

商标普通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前述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对此,我们知道普通许可  可以进行转授权,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才能更好的处理转授权的事情。这对于双方来说都很重要,需要在合法的情况下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刘疆律师

刘疆律师

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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