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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

刑事辩护 2022-06-17 09:43 标签: 孕妇 死刑

一、孕妇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

孕妇不能判死刑,也不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不适用死刑。

二、死刑缓期两年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属于死刑执行方式的其中之一,死刑通常只适用于犯罪行为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该被判死刑的,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要是指在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在其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在两年期满之后,可减为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在缓期执行期故意犯罪的,导致情节恶劣,有关部门要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但没有被执行死刑的,则其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需要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舒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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