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已经交给买方的东西能不能先不转移所有权

合同纠纷 2022-08-04 09:34 标签: 所有权

一、已经交给买方的东西能不能先不转移所有权

已经交给买方的东西可以先不转移所有权。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先行交付标的物,待另一方价款全部付清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进行转移,仍归原所有人所有,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二、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有哪些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倡导契约自由,一般情况下,只要法律没有作强制性规定,都允许当事人约定,而且有约定的,优先约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标的物所有权约定自合同成立时移转。这里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陈昱君律师

陈昱君律师

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 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