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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格式条款都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2-08-05 09:51 标签: 格式条款

一、旅游合同格式条款都有效吗

旅游合同格式条款不一定都有效。比如合同中设置超高退款门槛的条款、设置违约责任条款、减轻自身责任的条款、规避义务的条款、免除法定义务的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

二、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有的记载于合同书中,这是一般意义上的格式条款,有的则并不在合同书中规定,而是记载于其它的文件中。如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正是由于格式条款在形式上的多样性,使得其在许多情形下并不能让旅游者一看便知道其为合同条款,所以在实践中必须注意分析和甄别。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该法虽然没有对格式合同的含义作出界定,但用了格式合同这一概念,从该法条的排列来看,该法对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都属于经营者单方的意思表示是肯定的,它们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交易的前提和基础,所以,虽然没有订立合同,但实质上构成了合同的默示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李晓明律师

李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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