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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怎样确定著作权归属

知识产权 2022-09-24 09:44 标签: 职务作品 著作权归属

一、职务作品怎样确定著作权归属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一般是由作者享有。但是如果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条件而而创造的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等,除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二、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2)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上海石彩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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