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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从羁押之日计算吗

刑事辩护 2022-10-15 09:41 标签: 无期徒刑

一、无期徒刑是否从羁押之日计算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过的刑期;

服刑满十三年的,则有机会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二、刑期满的当天是否是监狱放人

1、是,刑满当天就可以释放

2、比如:一月一号刑满,一号凌晨零点过后就算刑满,严格说来,一月一号零点零一分都可以离开监狱,但是真正出狱基本上都是在上午工作时间内释放,也就是八点到十一点左右,因为还要到监狱办理刑满释放证明等一系列手续。

3、如果是接出狱的人最好是白天工作时间去等待就可以了

4、监狱服刑期满后,监狱发给释放证明和路费,刑满释放人员也可以自己回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谭瑛律师

谭瑛律师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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