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学校还要负责吗
学校在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学习受伤的,如果留校学习是学校组织的,学校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学生自行留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内宿生校外租房受伤,学校能免责吗
一些内宿生不适应校园集体生活,就会另找租房校外生活,自行在外租房受伤的话,因为还保留住宿生的身份,所以出事后还是会找学校承担责任。不过,这个时候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首先可以看其是否排除在免责范围内。
下列情况中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因为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权,所以学生离校后发生事故的,自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校学生不遵守校园规范,其实属于个人过错,所以校方不承担事故责任。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因为节假日、放学后等这些时间,其实也不在学校负担监管责任时间内,所以不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而内宿生自行在校外租房的,校方对此不知晓的话,那么校外租房期间受伤,即属于学生擅自离校受伤情况,所以校方不该为此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校方知道该内宿生自行在校外租房,那么作为内宿舍监管人,自然得提醒告知学生,如果在知道的情况下未尽到提醒义务的,那么校方需要为此承担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5-04-23 15:47
若不知道被告姓名但需要起诉,需通过其他身份线索(如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锁定被告身份,否则法院可能以“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受理。 实务中可通过合同、报案记录、场所登记等渠道获取身份信息,或向法院申请依职权调查,但需满足最低身份识别要求。
2025-04-23 15:44
侵犯他人隐私权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量刑分为两档: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将根据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信息的数量、类型、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刑罚。
2025-02-25 16:12
2024-12-30 14:53
消协不能直接强制商家退款,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帮助消费者解决退款问题。如果商家拒绝退款,消协可以上报给工商局,由工商局对商家进行处罚,包括强制商家退款、赔偿等。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损失。
2024-12-30 14:00
被人打一巴掌没有受伤,通常无法主张索求赔偿。原因在于,未能产生实质性的身体伤害,不满足侵权责任的基本要素。但请注意,若暴力行为引发了精神方面的损失,或对个人声誉产生了负面影响,有权请求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并且进行真诚的悔过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