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官司是不是可以强制执行
因遗产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执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遗产的债权债务清偿的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此外,在被继承人的优先债权、普通债权清偿完毕和遗赠交付以后,如果还有剩余遗产,则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条 【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与并用】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第二分编所有权
2025-05-10 15:10
2025-05-10 14:3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是否在1994年2月1日前已形成事实婚姻将直接影响处理方式:
若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事实婚姻条件:需先补办结婚证再通过诉讼离婚,或直接起诉解除事实婚姻。
若在1994年2月1日后未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需协商或诉讼解决。
2025-05-10 14:18
一、起诉前必备材料清单
基础身份材料
原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
户口簿(证明夫妻关系)
服刑证明文件
监狱管理局出具的《在押人员信息确认函》
刑事判决书复印件(需加盖法院公章)
服刑通知书(注明监狱地址和刑期)
感情破裂证据
分居证明(居委会或物业出具)
往来信件/通话记录(证明感情状况)
狱方出具的改造表现评估(可选)
2025-05-10 14:09
一、起诉前的核心准备
证据收集(决定胜诉关键)
感情破裂证据:
✓ 分居满2年的租房合同/社区证明
✓ 出轨的聊天记录(需保留原始载体)
✓ 家暴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派出所调取)
✓ 吸毒/赌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5-10 13:55
哺乳期妇女可以主动提出离婚,但男方在哺乳期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除非存在法定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