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不需要承担亏损。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干股是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公司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因此干股不需要承担公司亏损。
股东代表诉讼要求作为原告的股东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公司清算期间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在公司解散但未成立清算组的情形下,股东如认为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直接向原法定代表人提出请求;在原法定代表人怠于起诉时,方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若清算组已经成立的,由于在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能类似与公司董事会,因此可首先向清算组提起书面请求。
公司分立后可以修改营业范围。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改变营业范围。变更营业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法人变更需要签字。变更法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申请变更登记。因此,变更法人需要签字。
未经股东过半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若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是否按照程序进行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共益权,共益权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请求权,以及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讼权等。
股东会不能代替董事会行使职权。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执行机构。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负债股东可以退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向股东或者第三人转让全部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回购请求被驳回还能再申请。股东依法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当回购事由出现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双方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增加股东,只能增加合伙人,增加合伙人之后就应当变更企业形式,变更为合伙企业。
继承股权后不一定会成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只能通过转让股权实现财产继承。如果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需要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