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依法享有请假权利,请假需遵循用人单位制度流程,用人单位不得因试用期身份剥夺员工合法休假权。若请假遭无理拒绝或因此被违法辞退,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平等保护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休息休假权,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权利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权益受完整保护。 具体休假类型: 病假:凭医疗机构证明可申请,工资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 事假:用人单位可自主规定是否批准及是否扣薪,但不得禁止合理事由(如直系亲属重病、紧急事务)。 法定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依法带薪,试用期员工同等适用(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空白劳动合同通常无效,但司法实践中可能结合实际情况(如双方实际履行合同内容)认定部分有效或视为有效。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劳动者仍有权主张劳动报酬等权益。 空白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对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能事后填写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如降低薪资、延长工时); 劳动者在争议中举证困难,需依赖其他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证明实际约定。 对用人单位: 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完整合同); 若合同被认定无效,仍需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工伤、社保等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如不能胜任工作)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合同。但合同到期终止属于法定终止情形,需结合伤残等级处理 一至四级伤残(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需保留劳动关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至退休,合同到期不得终止。 五至六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除非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仍应维持。 七至十级伤残(轻度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合同到期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需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在法律上无明确限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能需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协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法律未设定最长期限。实践中常见合同期限为1-5年(如3年或5年),但双方也可根据实际需求签订更长期限(如10年或以上)。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换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订立或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情形,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的。 提示:若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职工辞职是否享有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讨论: 主动辞职: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如未拖欠工资、未违法用工),通常无经济补偿金;但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缴社保、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被迫辞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被动辞职或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伤残待遇:无论辞职原因,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离职时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用工的,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但需满足法定条件。劳动关系是否成立,需结合用工实质判断,而非仅以书面合同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中不得依据“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如严重违纪等),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合同。 具体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职业病相关保护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需确保劳动者健康权益,避免未确认健康状况时解除合同。 工伤或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意义:保障因工致残劳动者获得必要的生活和医疗支持,不得随意辞退。 医疗期内保护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要求:医疗期是劳动者治疗和恢复的法定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合同。 女职工特殊时期保护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保护目的:维护女职工生育权益及母婴健康,禁止在此期间解除合同。 长期工龄与临近退休保护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考量因素:保护临近退休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降低再就业困难风险。 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保护情形(兜底条款,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即使未签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实际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7条)。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主张: 追讨拖欠的工资; 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用工超1个月未满1年); 经济补偿金(若因欠薪被迫离职)。
简易劳动合同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不能仅凭合同名称判断,而需根据实际履行情况综合认定。即使合同名为“简易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违约的赔偿标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标准: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计算方式: 工作满1年=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0.5个月,满半年不满1年按1个月) 月工资标准: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封顶规则: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且补偿年限≤12年
单位以自动离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合法情形:劳动者存在无故旷工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单位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程序合规; 不合法情形:单位未明示离职规则、劳动者无实际过错或解除程序违法。
拖欠工资不会“自动”发放,员工需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才能保障权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经查证属实后,用人单位需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被强制执行。 具体说明 一、拖欠工资的法定处理方式 协商解决 员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限期补发工资并签订书面协议。若用人单位因短期经营困难导致拖欠,可协商分期支付方案。 行政投诉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9条,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追讨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如冻结银行账户、拍卖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