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劳动合同订立时起,劳动者就依法享有持有一份劳动合同的权利,该权利不因劳动关系解除(离职)而消灭。
如果您已经连续和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您没有严重违纪等过错,那么第三次续签时您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公司拒绝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公司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而不是普通的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分情形具体判断
尽快整理证据:收集保存好工天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结算单、工友证言、工服工牌等能证明您提供劳动和欠薪金额的证据; 及时申报债权:如果单位已经进入破产程序,要尽快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不要超过债权申报期限; 优先走行政协调路径:您可以先向项目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投诉,这类部门会优先协调处理欠薪问题,协调不成再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主张权利。
做完工伤鉴定后,你不主动辞职的,单位不能随意辞退你,是否能合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结合你的伤残等级判断,违法辞退单位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未签劳务合同引发纠纷的赔偿需要先区分双方属于真实劳务关系还是实际为劳动关系,不同法律关系的赔偿规则不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的核心要件是“三工原则”: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员工因处理个人私事(如办理私人事务、因个人纠纷、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而受伤,明显不符合“因工作原因”这一关键条件。因此,此类情况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公司也无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而辞职的,原则上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法律仅在以下两种特定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了 “服务期” 约定。 劳动者违反了 “竞业限制” 约定。
如果您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辞职,这属于行使法定权利,不构成违约。 主要合法辞职情形包括: 提前通知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这是最常用的辞职方式。 因单位过错即时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您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单位还可能需向您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保安被拖欠工资,应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应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单位拒不执行,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存好所有证据。
工资是劳动的对价:只要员工实际提供了劳动,无论其最终以何种方式离开公司,都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所确立的基本原则,该法条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解除合同时应结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员工自动离职,实质上也是一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公司应在劳动关系结束时结清工资。 扣发工资并非合法维权途径:如果员工自动离职(如未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例如,导致工作交接不畅产生损失),公司应通过法律途径(如劳动仲裁、诉讼)向员工主张赔偿,而不能直接以扣发其上月或以往工资的方式来“抵偿”。这两种法律关系是独立的。
劳动纠纷(或称劳动争议)主要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工资报酬、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等事项产生的争议。这类纠纷的核心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