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第三者出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财产来源有所差别。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赠与已经完成,且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欺诈、胁迫等),那么赠与人通常不能反悔。 如果赠与还未完成,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那么赠与人可能可以反悔。
在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应优先遵从该协议,因其法律效应较高。
在未建立法定抚养关系的情况下,非亲生子嗣并无需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若为继父或继母与其所扶养及培育的继子女之间,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亲子关系的相关条款来统摄及规范他们之间的权益与义务。
婚后父母给子女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根据我国实行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具有平等的处分权。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用房子做抵押贷款,且该贷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这笔抵押贷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一方单独行为,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经另一方追认,同时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这笔抵押贷款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主要涉及身份关系的变更,而非一般的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而不直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但这主要适用于一般的合同关系,而非专门针对离婚协议。
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遗赠行为是否有效时,我们必须考虑到自书遗嘱的问题。 如果某一方仅仅是在另一方所撰写的遗嘱文件上进行了签署,那么这份遗嘱的效力就有可能引发争议。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被强制执行,取决于债务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或者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那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只起诉了夫妻一方,但在强制执行时希望执行双方财产,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如果法院追加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则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受偿。
起诉离婚时,原告不需要进行财产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