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协议中有所规定,明确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如决定向相关机构申请支付抚养费用,仍然具有法律依据。
在设立遗嘱过程中,亲属可担任遗嘱见证人。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其所生之子女仍然具备法定的继承权益。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将依法享有继承权。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主要针对的是子女抚养权、家庭财产分割以及债务责任承担这些事项进行详细约定探讨的法律文件;而财产继承则属于另一个独特的法律领域,它需要依据遗嘱来实现。
在分户之后,子女仍旧拥有继承父母宅基地的合法权益。 分户行为本身并不会对子女的继承权造成任何形式的剥夺或限制,因为继承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理应受到子女也被视为父母遗产的首要顺位继承人,排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除了配偶以外,还包括父母以及子女自己。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涉及遗产继承的问题时,如若未留下遗嘱,则全部遗产将按照顺位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
倘若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幸离世,那么在法律意义上属于夫妻共有的贵重资产将通常被平均分配给另一方获得; 然而,若双方之间曾经签订过财产协议,则需依照这份协议来进行分配。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若其中一方不予合作完成房屋过户程序,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如牵涉到房产权属变化,则通常情况下需要由双方共同向相关机关提出登记请求。 在解决了有关财产问题并且双方达成协议之后,便可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处理。
(1)若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的一年期限内,对先前协商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表达出任何异议并试图更改或撤销之,那么此种情况下,国家审判机关有责任对其请求予以受理。 (2)然而,在司法机构受理了相关案件后,如果没有发现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涉及到任何欺诈、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的证据,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坚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基于欺骗、压迫或威胁等非法行为而被迫达成离婚财产分配协议的话,那么在提出异议或撤销该决定时,追诉时间为一年;其次,若是有人蓄意编造共同负债或擅自转移、隐瞒共同财产,为恢复原状将这些资产重新分割的请求,其追诉期限则延长至三年期限;最后,对于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其他财产权益问题,也存在相应的追诉时期。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赠与子女的情况下,房屋原则上不可进行售卖。 离婚协议中将房屋赠予子女后,该房屋即成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一般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地产是无法进行售卖的。
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若已支付首付款项,而剩余款项则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进行偿还,那么,无论房产证上所载姓名为何人(或者包括其父母在内),该房产均可视为个人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