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与嫁妆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之列。
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是可以的,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变更。
口头协议也是法律上承认协议的一种,但是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给民政局留底一份,如果对方拒绝按照之前的口头协议履行那么是可以反悔的。协议离婚的一般是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作为依据。
关于婚内抚养协议中对子女监护权归属的确定,其法律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当涉及到离婚之时,由双方协商签订的具备抚养权归属事项的协议同样具有合法有效性。 在此之前,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内,任何一方都无权自行约定放弃对子女的抚养职责与监护权利,因为这种行为有违法律法规。
关于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果讨论,假如保证书经对方确认并同意签署,代表了对方的明确意愿,针对财产的所有权亦作了精准的条款约定,而且在不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的前提下,那么这份保证书就应被视为夫妇二人共同对其所持有的财产所作出的约定。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然而,卖房通常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因此一方擅自卖房可能构成对另一方权益的侵犯。
关于将夫妻共同财产指定为子女继承所有的相关约定,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具备有效性。 首先,必须明确任何涉及到的财产都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合法财产,且其所有权为夫妻双方共享。 根据这个前提条件,当夫妻其一启动对这些财产的处理程序时,也必然意味着另一方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来参与其中。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老公不给生活费,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是妻子)需要生活费来维持生活,而另一方(即丈夫)有能力提供但拒绝提供,那么妻子有权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
养兄弟姐妹之间能否结婚,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存在血缘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亲疏程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系亲属间禁止通婚,并严格限制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缔结婚姻关系。 所谓“直系亲属”,即是指在一脉相承的血缘传承下的上下几代人,例如父母对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等等。
在我国的高校环境中,大学生有着结婚的权利,但这需要他们同时满足法定的结婚条件。
在通常情况下,父母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哪一方,那么该子女便应遵循相应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将其户籍迁至抚养权所属方。若该子女尚未成年(即年龄未达到18岁),其户口变更手续则需由父母负责代为办理。此类情况下,需向所在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请求配合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