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以下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1、离婚双方协商确定让一方多分财产; 2、分割财产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那么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因此,另一方就可以多分或是取得所有财产;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利益的原则,被照顾一方也可以多分财产。
婚前双方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 双方可以通过赠与、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将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领证买的房子不算是共同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买了一套房,并在婚后一年才办理下房产证,这套房子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房屋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方在婚前出全额买房,完成了取得房产权的实质条件。婚后才取得房产证,这房屋的产权也是不会变的。
有债务是可以离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应当双方共同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进行偿还,需要双方协议偿还。不能够达成共识的,可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债权人以及债务人明确约定债务为个人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在夫妻婚姻关系期间,双方明确约定财产归各方所有,则产生的债务由本人来负责。
诉讼离婚当事人能够拒绝调解,但最后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无法定理由,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小。
无效婚姻,必须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才能能再婚。没有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当事人婚姻仍然是有效的,不能再婚。
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并且协议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则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没有效的;反之不符合上述条件签订的忠诚协议则是无效的。
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
放弃继承权是能够不用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
抚养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少给,但只局限在某些特定情形。
失业人员只要未丧失劳动能力,就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履行抚养义务。 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兄弟姐妹之间适用“扶养”而非“抚养”。 民法典规定,父母死亡,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于未成年的妹妹有没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