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撤诉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告申请撤诉,一类是视为撤诉。视为撤诉主要是指原告未预交诉讼费、原告未到庭。这一类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之列。
在我国婚姻是不可以自动解除的,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一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关系的效力以结婚证为准。我国法律规定,要确定婚姻关系必须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能算同居关系。
继承人的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继承权是属于人身关系的一种权益认定,并不存在转让的情况,法律上只规定了继承权的履行和放弃等情况,继承人是可以根据规定的要求来放弃继承权的。
如果遗产管理人客观上违反了法定职责,且造成了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主观上对违反法定职责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构成要件可以看出,该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因此,遗产管理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损害赔偿责任等。
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孩子的抚养费: 1、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 2、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犯罪在服刑的。 3、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而且其配偶愿意承担孩子的全部或者部分抚养费的。
离婚时怀疑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认定: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但是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擅自将房屋卖了,若是在法定期限内,夫妻另一方予以追认的,则认定该行为有效力。若法定期限内未作出表示,或直作出拒绝追认的表示,则该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主张返还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只能在离婚时,向其配偶主张赔偿。
已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女,即已解除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故不再享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立即消除。养女不再履行赡养养父母的义务,也不再享有获得遗产的继承权。
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是无效的。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也是无效条款。另一方以要求探望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未享有抚养权一方可携带起诉状、离婚证明、无法探望的证据等向抚养权人所在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离婚逃避债务,将财产都转给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