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只要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非婚生子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
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和相关证据。
起诉子女抚养权的,出现一定的情形时,诉讼可以延期,例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有出庭审理;,可以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等,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配偶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按父母子女关系处理,所以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的遗产。
如果男方有给付力的,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实践残疾一方要不要付抚养费用由双方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
离婚后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3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书中的自愿条款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的,变更后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
离婚时房产分割产生争议,搁置没有分割的,要不要保全房屋,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紧急情况,不保全会损害自己利益的,可以申请保全。
婚前欠债婚后是否影响对方的财产,主要看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是否用于婚后夫妻生活,如果拥于婚后夫妻生活的,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否则的话一律按照夫妻个人债务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夫妻分居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不支付的,孩子可以起诉父母,要求其支付。
赡养父母不能只提供物质,赡养人需要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均对父母进行照料。
生母未抚养子女,如果子女由他人收养,与收养人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生母对子女财产不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