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累犯贩毒不可以使用缓刑。但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疫情期间瞒报行程造成新冠传播构成刑事犯罪。 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应当属于新冠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上述三种人的密切接触者,不主动向单位、社区报告,不服从单位、社区健康监测管理,不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都要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且直接导致他人患病后重伤、死亡的,或直接导致大量密切接触者(尤其是医务人员)被隔离观察等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构成犯罪被判处拘役后,不能假释,只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才是假释的对象。
强制戒毒不属于刑事处罚,所以吸毒人员构成犯罪的,不能以刑事责任代替强制戒毒。
交罚金不属于减刑条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多次受贿不适用数罪并罚。而是以数次受贿的数额加起来作为量刑标准。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职务犯只要具备一定条件能假释。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假释是不需要担保的,所以不存在假释担保人有什么责任的问题,但是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瘨痫病发作不承担刑事责任。癫痫病发作时,病人处于无意识状态,无法控制、无法辨别自己的行为,此时其实施的行为无论社会诡害性多么大,人员伤亡多么严重,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理由是癫痫病发作时,病人处于无责任能力的状态,按照责任主义的原理,行为人只对在责任能力状态下的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亦即行为与责任同存在原则。无责任状态下的行为,自然不需要承担责任。
与前罪并罚不能认定为累犯,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夫妻共同犯罪并不是从轻处罚的情形,夫妻共同犯罪的,依据犯罪情节、犯罪性质、主从犯认定等因素进行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导致被害人自杀的需要负刑事责任: 1、因强奸行为而引起被害人自杀; 2、因非法拘禁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因拐卖妇女、儿童而引起被害人及其亲属自杀; 4、因非法搜查导致被搜查人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因刑讯逼供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6、因暴力取证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7、因报复陷害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8、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学说,蒙骗、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自杀、自伤行为的; 9、因虐待被监管人导致被监管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10、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11、因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滥用职权致使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12、因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致使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13、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14、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引起被害人自杀身亡的; 15、因虐待行为而引起被害人自杀的; 16、因侮辱行为而引起被害人自杀的; 17、因诽谤行为而引起被害人自杀的; 18、因遗弃行为而引起被害人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