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债权,所以债权人代位权是请求权,请求次债务人偿还债务。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或者他负人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
公司注销公司,公司就终止,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所以担保的债务无效,但公司要在注销前处理担保债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第三人愿意的,可以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有没有责任比例,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平等承担责任。
他人替自己还债算无因管理。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人,只要其所管理的事务不属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客观上减少了债务人的物质损失和信用损失,那么,管理人和债务人即成立无因管理,他们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就是无因管理。
债权人的债务人已经起诉次债务人追讨债权的,债权人就不能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要。
担保人死亡后,如果承担了担保责任的,追偿权属于债权,继承人可以替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
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两个以上担保人为债务担保,如果是保证担保,并且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人对债务承担共同连带责任的,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