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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2-08-26 10:25 标签: 离婚 条件

1、一方与他人已经构成了重婚的,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重婚,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不仅破坏了婚姻关系,甚至要受到刑法的处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实际共同生活在一起了,就是常说的婚外情、出轨、外遇、养小三、包养情妇等行为,法院可以根据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为由,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双方离婚。

3、第三种情形是对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于这种行为是严厉谴责的,对于另一方不仅造成心灵的创伤,在身体上也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4、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些人不仅不承担家庭责任,甚至会摧毁家庭和其他成员。

5、还有一种情形是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开生活的,这时要求双方分居时间满二年,同时在分居期间互相不见面,可以说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肖亮律师

肖亮律师

上海东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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