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小孩儿在学校受侵害,学校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4-03-27 15:36 标签: 侵权责任

小孩儿在学校受侵害,学校有责任,但是学校已经尽到监管职责的除外。受伤如果是侵权第三人造成的,侵权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侵权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温亚楠律师

温亚楠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