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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经两年多了,甲方拖延时间拒绝结算。合同总金额为11万元,已结算6万元,未结算5万元。合同上写着验收后工程款已经结清,但甲方现在拒绝结清。我现在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渠道催款?

建筑工程 2024-03-20 10:42 标签: 甲方 结清

工程款纠纷应对策略是:1、使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2、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3、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4、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郭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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