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名:男女双方结婚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可以申请增加另一方为共同所有人的。加名就表示赠予,这样一方的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偿还房贷:对于房贷偿未还清的,申请加名是很麻烦的。只要是婚后偿还房贷的,婚后偿还部分所获得的房屋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还清房贷后再申请加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8-31 15:47
你好,我结婚前有一套全房,大约200万,结婚3年,现在情人加她的名字,因为婚姻不是很稳定,我暂时不想加,但情人必须加,因为房子是由父母出资的,可以加名,给父母写借据,如果婚姻破裂保护财产?
婚前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相当于赠与部分份额给配偶。如果婚前财产没有加上配偶的名字,那就一直都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6-16 10:46
我们农村结婚盖房子。结婚前,男人的父母拿出一部分钱,说我们结婚盖房子,但是钱不够。我拿出彩礼借钱。我借的钱是我丈夫赚的,因为我没有能力在家带两个孩子出去挣钱。现在我离婚了。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就是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一方婚前购房,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建立婚姻关系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建立婚姻关系则实践中法院一般按彩礼纠纷的处理原则判决,出资方可以主张返还;如果是婚后取得产权证,那就是一般的赠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5-15 16:11
需要视情况而定。赠与的房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回。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3-05-08 17:11
她离婚了,有两个孩子。我们分开三年了。她不关心她的孩子。我自己养了三年孩子。现在她想要孩子。我父母买了房子和房子。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上写着她的名字,所以我和她一起装修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处理此房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3-03-24 09:20
律师先生,你好,我想问一下产子继承的问题。房子是我父母给我买的婚房。当时,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我父亲和我的名字。后来,我父亲去世了。现在有一小部分是由祖父母继承的。后来,他们也去世了。现在我必须由继承人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