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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规定都是有哪些?

劳动工伤 2023-11-20 15:27 标签: 产检假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薛亚妮律师

薛亚妮律师

云南晨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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