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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的口头变更要求但书面合同没有变更

合同纠纷 2023-08-21 15:26 标签: 合同 效力 改签

合同条款口头变更一般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合同的变更也是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但是原合同中有约定不能口头变更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所以当事人口头变更合同的,应当做好记录,明确变更内容,避免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王利斌律师

王利斌律师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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