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只能由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发出。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事务所应当切实履行审查责任,根据相关要求对拟出具的律师函进行审查。律师函应当由承办律师署名、律师事务所盖章后发出。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
请律师会见多少钱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其收费是弹性的,一般根据案件大小和律师的经验来收取。 常见的标准为2000到3000元一次,不过最终费用可以与律师协商。根据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请律师会见多少钱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其收费是弹性的,一般根据案件大小和律师的经验来收取。 常见的标准为2000到3000元一次,不过最终费用可以与律师协商。根据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1、可以委托律师审核现有的证据并在律师的帮助相应补充证据; 2、你可以在立案后直接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据; 3、涉及刑事案件的,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你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电话及证据;如果公安机关不予以立案的,你还可以请求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责。
有房贷还可以再贷款,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第一次贷款没还清,需要没有逾期记录,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第一次贷款还款基本情况凭证、收入证明,如果符合要求能进行第二次贷款。 银行审核合格成功后会发放贷款。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等。
住房专项扣除标准具体如下: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公积金可以补缴。 公积金能补交,具体如下: 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债务人只是没有偿还能力是不用坐牢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一般会被强制执行其名下的财产以及列入失信人名单。 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但是如果有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车贷逾期连续超过三个月会收车。 贷款逾期通常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时限向发放贷款的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而造成贷款形成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