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产权按照土地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产权、住宅产权和工业产权,与之对应的产权年限为50年、70年和4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的职责】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从事的行为】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023-12-11 11:23
我的生活面积75平方米,现在拆迁115平方米,现在国家规定67平方米可以更换110平方米,需要贴钱吗?
这要看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国家对补偿标准没有统一要求。拆迁之前政府一般会发布拆迁公告,公告里会公布补偿的标准。一般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或是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2023-05-23 08:53
进行旧房改造具体要满足的条件是:申请人具有农村户口本、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四邻标注清晰;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评议;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县级政府进行实地复核报市农村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23-05-19 15:25
我想问一下物业费是怎么收的,某某我家127平方米,共摊25平方米,物业费0.5元?
一、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一级收费标准:1.0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三级收费标准:0.4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 /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
2025-03-25 15:04
农村土地常见的类型有旱地、水田、林地、菜田、住宅、道路、荒山荒地等,种类不同补偿金额也不同,具体如下:
1、旱地分为耕地旱地和农田旱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是一亩补5.3万元。
2、水田分为耕地水田和农地水田,其中耕地水田是每亩地补偿9万元,农地水田一亩补偿9.9万元。
3、征收林地及农用地一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农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一亩补偿2.1万元。
2023-04-17 14:40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分为(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米;(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