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一般是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期限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的起算一般是从建设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八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2022-08-20 14:53
1、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却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虽然载明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但不明确具体数额比例,待中标后,由招标人一方单独决定数额,使中标人无所适从。
3、招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但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甚至有的招标人直接以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支付工程进度款,违背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客观上也造成拖欠工程款包括履约保证金后果,可能引起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连锁反应。
4、履约保证金收取主体多种多样,有的招标人直接收取,
2024-05-10 14:10
2023-06-06 11:03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一)缺陷责任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为2至5年;(二)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由法律直接规定;(四)缺陷责任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保金的期限,保修期与质保金无关。
2022-08-24 16:13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
缺陷责任期是一种当工程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
维修保证可以包含在履约保证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承包商完成了所有的缺陷修复。
2025-03-07 09:41
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一般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原因是由设计造成的,提供该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的发包人首先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后,设计缺陷是由设计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亦有权向设计人员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