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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3-06-28 14:41 标签: 销售有毒食品罪 立案标准 是什么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1、行为人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2、行为人在食品销售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应予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曹绍如律师

曹绍如律师

贵州仲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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