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属于公共收益。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3-06-20 16:38
停车费属于市场调节,没有具体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不同。而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就可针对停车费一事进行商议,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及责任。
2022-08-12 11:07
民法典中负垃圾清运费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垃圾清运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体现,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应该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而物业费是否包括垃圾处理费,要看物业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不包括垃圾处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5-03-18 16:10
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如下:
1.申请人向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建设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企业资质申请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受理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2023-06-07 14:23
交了物业费额外需要垃圾处理服务的还要交垃圾处理费,物业费不等同于垃圾处理费。物业费在清洁方面一般用于雇佣保洁对各个楼层及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清洁打扫,物业公司对生活垃圾清运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一般不予承担。
2023-06-17 14:14
小区能收业主停车费。开发商拥有车位产权的可委托小区业委会收取停车费;空地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的小区业委会无权收取停车费;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的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