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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网络诈骗,被人代签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顾问 2023-06-16 13:48 标签: 网络诈骗 代签电子合同 法律效力

合同代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代签人是否具有被代签人的合法代理权限,有则对被代签人生效,无则对被代签人不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代理人必须具有代理权,唯有将代理权的存在严格作为代理的要件,才能避免对被代理人事务的任意介入或干预;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所谓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是指代理人表示代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使行为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意思;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具有独立的地位,所谓由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是指由代理人决定该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之内容并表示之,或者受相对人之意思表示并决定是否接受(承诺)。假使该意思表示之内容已由被代理人决定,而代理人仅予表示,或者代理人受意思表示而无权决定是否接受(承诺),这种情形属于被代理人实施的法律行为,而非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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