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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其他 2023-06-05 09:45 标签: 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规定

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办理,领取到迁移证件后,当事人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王大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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