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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中侮辱诽谤的认定标准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受?不接受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3-05-30 16:12 标签: 治安管理处罚 侮辱诽谤 认定标准

侮辱诽谤治安处罚认定标准为:1、在公共场合公然的侮辱诽谤他人;2、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及其近亲属侮辱报复的;3、多次发生侮辱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上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刘玉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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