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第三次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判决准予离婚,且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判决生效之后才能离,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且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新理由或新事实,必须在第二次判决后六个月后才能第三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22-08-12 11:09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第二次判离的情况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只有满足法律规定中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才能判决准予离婚,否则,不能判决离婚。
2023-09-08 16:21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分居一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
第二次起诉主张离婚的,若经调解无效,且认定存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情形的,法院就会判离,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则不会判离。因此法院是否会判离,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看第几次起诉离婚。
2022-08-26 11:02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2024-03-22 17:02
起诉离婚的判离时间是:三个月或六个月。且必须是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才可以判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在立案之日六个月内判离;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22-08-10 15:49
如果对方没有法定的判决事由,你也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第一次一般都不会判决你离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所以在第一次判决不离婚之后,最好保持和对方分居的状态,再次收集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或者对方家暴等法定判决事由的证据材料,等六个月期满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