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多子女房屋遗产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2-09-17 09:08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需要根据情况。
1、历史建成。主要指的是198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房屋,房屋至今无改建、扩建,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宅基地;如果是属于“历史建成”的宅基地,那么是只允许登记宅基地的使用权。
2、未批先建。主要指的是1987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但已建成房屋的宅基地。如果是属于“未批先建”的宅基地,用地手续与地上房屋报建手续必须合一进行审核。
3、批少用多。主要指的是1987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只办理部分土地合法用地手续但已建成房屋的宅基地。如果是属于“批少用多”的宅基地,用地手续与地上房屋报建手续必须合一进行审核。
2022-08-09 14:49
2022-09-28 11:27
祖屋的宅基地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权,确权一般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2022-08-10 11:27
宅基地可以根据以下步骤确定使用权: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23-05-29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