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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迫消费了。我能帮我拿回我的钱吗?

损害赔偿 2023-05-16 11:16 标签: 被迫消费 拿回钱 规定

建议报警或者诉讼追回钱款。及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要求对方归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可依法委托律师将对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名单和禁止出境名单,强制要求对方还款。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65条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李文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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