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单位无权克扣个人缴费部分,此时劳动者应把个人部分交给单位。但是,单位缴费部分,劳动者无需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024-12-13 11:37
在产假期间,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分为两个层面。首先,涉及到的个人缴纳部分,也即劳动者自行承担的部分,应当由员工亲自支付;而关于单位应缴部分,或称为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则应全额由公司负担。换言之,此处的个人和单位应负担的社保费用承担范畴分得非常明确。然而,倘若员工在此期间成功申请到了生育津贴,那么公司没有权力截留或者扣减属于员工的那一部分缴纳金额。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法应该将自己所负担的个人缴费部分上交公司。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那便是对于单位应缴部分,劳动者并不需要负责。总的来说,在产假期间,个人和单位分别承担相应部分的社保费用,并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具体操作。同时,无论申请何种福利,劳动者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2-08-09 15:22
产假期间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
如果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单位无权克扣个人缴费部分,此时劳动者应把个人部分交给单位。但是,单位缴费部分,劳动者无需承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022-08-10 17:10
产假期间员工社保由用人单位承担。
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022-09-16 16:26
2021-12-22 11:47
产假是指女性劳动者在生育后,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恢复身体的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为鼓励生育二孩,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各地区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达到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产假期间的社保依然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保中劳动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动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