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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让我交一个半月的押金,还交了500的电费押金。现在我不打算住在合同里,说乙方需要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我能拿回半个月的押金和电费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3-05-09 16:21 标签: 租房子 缴纳押金 退还规定

租房押金,是指为了避免因租房引起纠纷,房东与租客在租房合同中约定租客入住前交予房东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担保。实务中,押金数额可以是月租等额,也可以高于月租,但一般不会超过三个月,“押一付三”比较常见。之所以会出现租房押金,多是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家用电器等物品不被破坏或者非法转卖,以及水电费的扣除。入住之前,双方在租房合同中注明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房东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或者以押金抵消租客应交的必要费用后房东返还租客剩余的押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蔡娟律师

蔡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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