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隐私权的形式有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拍摄,窃听,窥视,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电话,短信,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023-04-17 13:58
拖堂不违法。拖堂并未规定在教师法列明的禁止行为中,如果学生对老师拖堂的行为有意见的,可以私下跟老师建议。老师有以下行为就会违法: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022-08-20 09:34
一般违法但不犯法,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构成侵权的,建议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不能随意泄露给他人,否则将构成违法,公民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老师强制学生打开摄像头上传视频,必然会将学生所处的背景空间信息一并上传,而学生的独立空间属于自己的个人隐私,老师无权要求学生上传。而如果学生与父母共用电脑,其所处的则是父母的空间时,这个空间则是属于成年人的隐私,老师如果要求学生上传视频,属于侵权行为。学生及家长的私人空间包含了许许多多的信息,比如房间的大小、装修的档次、家俱电器的档次、衣服的档次、私人合照等等之类的私人隐私信息,这些隐私理应受到保护。
2023-05-25 09:37
对于公民个人是否可以在家门口安装监控设备,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需要注意的是,住户私人安装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拍摄角度不得涉及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若住户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可以拍摄到邻居的私密空间、私密信息和私密活动,则涉嫌构成对邻居隐私权的侵犯,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再者,公民日常进出家门的情况属于个人行踪,因此,私自摄录公民出入家门等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2020-09-21 16:56
1、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2、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2022-10-15 09:50
不违法。特殊的情况下,经过教委的批准,那么这种行为是不违法的,如果是在正常教学秩序下,还进行这种网上授课的行为,那么要坚决进行举报。但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利用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高三学生如不愿意补课,可直接向老师和学校说明不参加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