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总分公司往来是否交税

公司法务 2022-08-24 16:13 标签: 交税

往来账款暂时不需要交税,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各自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有被税务部门核定利息的风险,如核定要计利息收入,就应该交营业税5%及相应的流转附加税,另外应纳税所得额被调增。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于德深律师

于德深律师

河北瑞方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