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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办不了怎么办?

法律顾问 2023-04-19 11:20 标签: 社保转移 办理规定 是什么

当事人如果要转移社保的,可以由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为其转移社保,再由本人或者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或者当事人没有新单位的,则自行申请转移原社保关系,加入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方慧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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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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