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需要负责任吗?

法律顾问 2023-04-18 11:46 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此时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张颖律师

张颖律师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