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消股东资格:1、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2、如果股东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取消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正)》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正)》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正)》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10-26 14:26
一、主动联系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指出当时工商登记中股东登记有误,这种途径有可能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不主动改正时需要提起行政诉讼。
二、要求公司其他股东更正错误登记行为或注销公司。这种途径在有可能其他股东不作为时,可以向其他股东提起侵权之诉。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其中第六十九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022-09-24 09:44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待到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做挂名股东,在法律上有风险。如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资不抵债时,容易被案外人要求履行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出资义务。
2022-10-11 08:42
一、主动联系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指出当时工商登记中股东登记有误,这种途径有可能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不主动改正时需要提起行政诉讼。
二、要求公司其他股东更正错误登记行为或注销公司。这种途径在有可能其他股东不作为时,可以向其他股东提起侵权之诉。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022-09-06 15:17
直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待到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做挂名股东,在法律上有风险。如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资不抵债时,容易被案外人要求履行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出资义务。
2022-08-25 16:54
直接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实物中挂名股东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建议起诉解除挂名股东身份。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需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