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根据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023-06-12 15:23
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办法: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即使尚未申请注册,也应当仍定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即其他人对该商标进行复制、摹仿,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3、特殊保护的其他办法。
2023-06-16 14:54
对驰名商标有如下保护措施:1、设立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制度,并配备相应法律规定;2、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处理;3、认定驰名商标侵权时,不以注册为权利保护要件;4、其他保护措施。
2023-05-06 15:08
驰名商标的产生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因审理案件的需要,对商标的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2022-09-27 16:18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如下:
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能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能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等的,可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三条规定,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2023-05-20 10:11
驰名商标的含义:驰名商标是指经过国家商标局等机构依法认定的,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一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相关公众知晓程度、有持续使用的一段时间、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