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利用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要回欠款。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如果是当事人依法收集的,并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2-08-19 11:51
1、一般来说,患者需要保存的证据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患者保管的门诊病历、报告单和就诊收据等。另一部分证据是指由院方保管的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和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等。为了避免院方在出现纠纷后,销毁、涂改或添加内容,患者要及时要求对相关病历等资料进行复印和封存。封存的资料要在封条上签上患者和院方的姓名,以免资料遭到破坏。如果纠纷涉及到输液过敏、药品变质、输液过快、输液瓶内异物等,患者最好封存现场实物,并对治疗的过程做一份书面的记录。
2、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第4条第1款第8项规定:“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要求患者在完成证明医患合同关系存在,确有损害事实和损失的存在的初步举证责任后,由医院来承担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2024-09-24 11:05
QQ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
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2022-08-09 10:13
2022-08-08 16:17
聊提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当然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那微信举例,聊提记录作为证据还可以这样用:
如果是通过微信转账、红包形式借款,并通过微信协商过还款事宜,也可以通过电子证据固话来加强证据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固话通常可以找公证处来做,但前提是保留原始的聊天记录,而不是那几个聊天截图去公证,那样公证处是无法做出公证的。
2022-08-10 11:34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和电子数据等,而聊天记录属于以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电子证据。只要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就可以作为证据。
在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后,庭审对提交的证据要做“三性”认定。
1、真实性——要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使用人就是案件当事人。
2、合法性——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和手段要合法,不合法的会排除。
3、关联性——要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被篡改,电子数据应保存在终端载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