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城市居民的“房产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22-09-24 15:05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是由派遣单位来负责发放的。
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
劳务派遣工也是用工的一种方式,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待遇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是:
1、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2022-10-11 09:22
劳务派遣工资一般由用工单位支付,虽然被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的。鉴于相关法律规定,派遣单位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派遣单位侵吞派遣员工工资这一情况。因此,建议就员工工资这部分,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以免不法派遣单位卷款而逃。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2022-10-17 13:50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是由派遣单位来负责发放的。工资待遇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来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工资施行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2023-05-31 14:20
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
2022-11-28 17:28
违建不是由城管管。首先违建认定和违建拆除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所以城管可以作为违建拆除的实施主体,但作为拆迁方是没有权利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章。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有1、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属于法定部门,城市中的违法建筑由该部门主管;有的地方将城乡规划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合并称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那么该“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违建进行主管。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城管部门本身没有权利管理违法建筑,但城管部门若得到了省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则有权要求违建所有人自行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其执法范围之内(乡、村庄规划区)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管理。超出其执法范围之外的地方则无权管辖。4、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自然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有权认定农村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其却不具备实施行政强拆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