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后,总承包单位可以按照总承包合同中的约定进行专业分包。如果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在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5-10-31 11:25
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体结构的任务,分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再次进行分包。
2025-08-31 09:45
可以分包,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转包与分包。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2024-04-30 13:40
可以施工分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026-02-25 17:19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之间的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母单位,主要分包单位是子单位,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下属多个主要分包单位,他们之间是附属关系。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指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分包单位”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4-10-12 11:03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收费如下:
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