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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侵犯的权利

损害赔偿 2022-08-31 09:58

偷拍侵犯的权利:
1、隐私权。
隐私权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举例来说,比如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住址、电话、公民的身体特征、形象,这些未经许可其他人都不能刺探、公开或者传播。还有公民的个人活动,特别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能受监视,不能被窥视,别人不能摄像、录像,当然法律上监视居住的除外。
偷拍并且将超出公共领域的私人信息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在网络上传播,确实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权。
2、肖像权。
对于不涉及隐私的纯肖像偷拍,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也就是说,偷拍行为是否侵犯公民肖像权,还需要根据是否经本人同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偷拍的肖像等来考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杨淑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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