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020-11-24 14:28
2022-08-25 14:11
持有3%以上股份才能进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市公司董事会产生办法:
第一、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案,即拥有推荐董事的权利;
第二、上市公司股权一般比较分散,持有15%成为第一大股东的例子很多的;
第三、有一种关于选举董监事的投票方法叫累计投票制,确保中小股东的提案权;
第四、董事可以不是股东;
第五、选举程序大致是有股东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即生效,当然这个过程当中独立董事要发表意见,交易所也需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
2022-09-02 15:19
(一)董事提名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1)董事会提名:由提名委员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经现任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2)股东提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现任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022-08-31 15:43
2022-09-03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