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登记去什么地方呢

婚姻家庭 2020-12-08 14:36 标签: 离婚登记 地方

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准予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合法解除的凭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汪东先律师

汪东先律师

上海达真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经济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